各乡镇学校、县直各学校:
现将《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“中小学图书馆(室)馆藏图书适宜性”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见附件一)转发给你们,为了提高我县馆配图书质量,充分发挥我县图书馆(室)育人功能和作用,请各校按照通知要求,明确具体分工,强化日常管理,参照图书审查清理评价标准(见附件二)对图书的合法性、适宜性、可观性进行排查,做好本校图书馆(室)适宜性评价工作,填好中小学图书馆(室)馆配图书审查清理情况汇总表和登记表(见附件二),一并于11月12日之前以电子稿形式(负责人签字盖章)报送南昌县电化教育站。
联系人:钟老师
附件一:《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“中小学图书馆(室)馆藏图书适宜性”评价工作的通知》
附件二:《关于开展2019年“中小学图书馆(室)馆藏图书适宜性”评价工作的通知(赣教装备函[2019]16号)》